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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古家具的含金量

如意家具网Ruyijia.com       发布时间:2008-06-26 10:43   
古家具的价值,一般是明胜于清,清初胜于中后期,清中后期又胜于民国。在老一辈收藏家中有所谓“十清不抵一明”的说法,虽过于极端、笼统,但也能说明一定问题了。

年份即是古家具制作至今存世的时间。

古家具在不同的制作时期有着不同的特征。加工手法、款式形制、纹饰皮壳等的不同决定了不同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所以,年份是决定古家具价值最主要的标准之一。

明朝以前的家具由于历次的战乱和自然灾害,加上家具的使用和件大难搬的特点,基本上没有传世品。仅见少量博物馆收藏自墓中出土的少量冥器,多料差工粗。除有一定的家具史发展研究价值外对个人而言基本没有收藏价值。

明朝中后叶,苏(州)松(江)常(州)地区已经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经济文化迅速发展,手工业(包括家具制作)也得到极大发展,与周边的南京、扬州等城市构成了中国的经济文化中心。再加上万历、天启皇帝对家具的痴迷参与和许多文人墨客亲自对家具的设计指导,极大地丰富了中国传统家具的品种和形制,使家具从以前基本上只具使用功能的生活用品而一跃成为充满了书卷气息,具有知识分子美学取向的艺术品。

所以古家具收藏,也就是收藏明朝中后叶至民国的家具。这也是古家具收藏与其它收藏品种的不同之处。近年来,国内又兴起了仿古家具的热潮,由于原材料、制作工艺等不同则不在本文论述了。

古家具的价值,一般是明胜于清,清初胜于中后期,清中后期又胜于民国。在老一辈收藏家中有所谓“十清不抵一明”的说法,虽过于极端、笼统,但也能说明一定问题了。

十多年前,我市发生过的一个故事,就很能说明年份对于古家具价值的重要性。

那时候,常州市中心老城到处都在拆迁,经常有古家具从“门头”(有古玩的人家)出来。有一“跳地皮佬”(专门到老户人家收古玩的人)收到一张明式黄花梨翘头小案,此案制作小巧精美、品相一流、木纹瑰丽多变,通体全素,只在四条腿上各起两条阴工线条,为标准苏州地区制作的明式家具精品。“踏地皮佬”也得意之极,按明朝黄花梨家具的行情最低要价12万元,一时间搅得常州及周边地区的玩家、藏家心动不已。但又没人能确定这就是一件明朝时期制作的明式家具。于是请来了国内经营明式家具的权威、号称“一眼到”的天津刘师傅。这“一眼到”的意思就是明式家具只要看一眼就能确定是明朝产的,还是清初或清后期民国仿的,并能马上估出价格。没想到,“一眼到”这次翻来覆去看了一百眼也不止,也没有确定此小案的年份,但提出了一个特别奇怪的要求:敲开翘头案的一只翘头看一看,也就是敲下来看一下榫卯结构,榫卯是明朝工艺,他就花12万元买下此小案,反之则赔偿2万元。

我和两三个同好屏心静气地看着,随着刘师傅一榔头下去,一只翘头掉了下来,刘师傅看都没看立即从包里掏了2万元放在主人手里,掉头就走。我和朋友们都闷在鼓里,想不通到底是怎么回事。几个月后,我又特意找到刘师傅,才弄懂此中道理。

明朝苏式翘头案为了防止年久日长榫头脱落,在结构件的结合处都是采用钻空后穿插竹钉或用同材质木钉的做法,匠师们称为“锁钉”,硬要拆除只会榫头断掉而决不可能一榔头就轻易把翘头敲下来。据此一点,不用多看也可判断此件小案最早制作年份是清中晚期。只有到清中晚期才出现不用“锁钉”工艺的苏式硬木家具。

果然,主人再三请其他专家鉴定后,确认此件翘头案为清晚期时仿制的明式家具,最后以3.8万元的价格让给了一个入行不久的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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